刑事自诉案件撤诉会有什么后果?被害人享有刑事自诉权吗?

一、刑事自诉案件的撤诉后果   
在刑事自诉案件中,自诉人好不容易立上案,由于各种复杂原因而无奈撤诉的现象很多。对于自诉人而言,就要弄清撤诉的法律后果,这样才能知道在什么条件下撤诉,怎样去撤诉,在无奈中做到撤诉有利。   
对于自诉案件,人民法院经审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说服自诉人撤回起诉,或者裁定驳回起诉:不符合本解释第一百八十六条规定的条件的;证据不充分的;犯罪已过追诉时效期限的;被告人死亡的;被告人下落不明的;除因证据不足而撤诉的以外,自诉人撤诉后,就同一事实又告诉的;经人民法院调解结案后,自诉人反悔,就同一事实再行告诉的。   
上述规定的第六项规定:除因证据不足而撤诉的以外,自诉人撤诉后,就同一事实又告诉的,要裁定驳回起诉。也就是说自诉案件撤诉后,一般情况下不能再起诉了,只有一种情况下的撤诉才可以再起诉,这就是因证据不足的撤诉。   
在实务中常见的撤诉是因被告人下落不明,尤其是在法院还未将自诉书和开庭传票送达被告人前,被告人下落不明的。或者是法院不能把自诉书和传票送达被告人的。后一种情况对于法院来说可视为被告人下落不明。据前述规定,在这种情况下撤诉,是不能再起诉的。被告人也经常以此来规避法院,逃避刑事制裁。那么自诉人怎么办找不到被告人,只能以证据不足而撤诉,等待时机再起诉。没有其他办法。   
在自诉案件审理过程中,被告人下落不明的,应当中止审理。被告人归案后,应当恢复审理,必要时,应当对被告人依法采取强制措施。 上述规定的;审理过程中;,指的是诉讼中的那个阶段呢指的是法院已把起诉书和/或传票已给被告人送达后的情形下。   
二、刑事自诉案件的特点   
1、由被害人或者他的法定代理人直接到人民法院起诉,不经过公安或者检察机关。   
2、在法院审理过程中,适用调解,原告在法院判决前可以同被告人自行和解,也可以撤回起诉。   
3、被告人在自诉案件审理过程中可以提出反诉。所谓反诉,就是被告人作为被害人控告自诉人犯有与本案有联系的犯罪行为,要求人民法院进行审判。   
4、自诉人对一审判决不服,有权向上级人民法院提出上诉。对已经生效的判决或者裁定不服,有权提出申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