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妈带泡泡杆乘车被暴力踹下车,故意伤人怎么处理

一名大妈乘坐公交携带要售卖的两大包泡泡杆,因使用的是免费的老年卡与公交车司机发生口角,随后被一名男子踹下车。故意伤人要报警处理,造成轻微伤的可以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故意伤害造成的人身伤害的赔偿一般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等相关费用。


一、大妈带泡泡杆乘车被暴力踹下车
近日,湖南益阳市,一名大妈带着要售卖的两大包泡泡杆乘车,因车票问题与司机产生言语争执,随后大妈被一名男乘客踹下车,物品也被扔向车外。益阳市交通运输局办公室一位工作人员,正介入调查,调查结束后会将结果公布。
二、故意伤人怎么处理
故意伤人的处理根据实际情况判断,具体如下:
1.故意伤人造成轻微伤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2.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造成轻伤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3.故意伤害他人身体,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4.故意伤害他人身体,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三、故意伤害造成的人身伤害怎么赔偿
故意伤害造成的人身伤害的赔偿,主要包括因就医治疗支出的各项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
淄博刑事辩护律师提示,如果因伤致残的,其因增加生活上需要所支出的必要费用以及因丧失劳动能力导致的收入损失,包括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被扶养人生活费,以及因康复护理、继续治疗实际发生的必要的康复费、护理费、后续治疗费,赔偿义务人也应当予以赔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