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拘留的期限是多长时间!淄博律师事务所
第六十九条 公安机关对被拘留的人,认为需要逮捕的,应当在拘留后的三日以内,提请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在特殊情况下,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 可以延长一日至四日。 对于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至三十日。 人民检察院应当自接到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阅读更多]
>> 交通肇事罪的自首情节怎么认定 撞死人自首怎么处罚
交通肇事罪的自首情节怎么认定我国刑法六十七条明文规定:犯罪以后自动投案,如实供述自己罪行的,是自首。那么交通肇事罪中,行为人在交通肇事后未逃逸,而是停车抢救并主动报案,是否以自首论处根据我国法定刑的处罚的相关规定,该情节不符合自首情节,下面就由在本文详细介绍。...[阅读更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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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个人制造、贩卖、运输鸦片500两以上的,处死刑,可以并处没收财产;个人制造、贩卖、运输鸦片在300两以上不满500两,少数情节特别严重的,也可以处死刑,并且可以并处没收财产。 ...[阅读更多]
>> 什么是上诉不加刑原则?
上诉不加刑是指第二审人民法院审理只有被告一方提出的上诉案件,不得以任何理由加重被告人的刑罚。它是第二审程序中一项特殊原则,其目的在于切实保障被告一方的上诉权。...[阅读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