撕开民间借贷伪装:熟人“能人”骗走30万,一招分清借贷与诈骗
一、案情:身边靠谱熟人,竟是设局敛财骗子
淄博女子张某在本地圈子里人设拉满,对外宣称认识机关干部,能办商户补贴、安排体制内工作,还热心牵线相亲,街坊商户都十分信任她。
可张某无稳定收入,身负几十万外债。为填债务窟窿,她量身打造骗局:
想找工作的,收“打点费”;开店老板,收“福利申报保证金”;单身男女,以相亲人情要钱;受害人没钱,她直接手把手教办网贷,钱款到手全部转走。
十多名受害者累计转账30余万,张某一分未用于承诺事项,全部还债、吃喝玩乐挥霍。
事情迟迟没落地,受害人轮番催办,张某靠“领导出差、材料卡住”拖延,偶尔随口承诺还钱稳住众人。直到受害者互相交流,发现套路完全一致,集体报警。
归案后张某拿出聊天、转账记录狡辩:都是自愿借钱,只是暂时没钱,属于民事纠纷,并非犯罪。但完整流水证据,彻底戳穿她的谎言。
二、一眼分清:民事欠款≠刑事诈骗
很多人误以为有转账记录就不算诈骗,核心区别看最初动机:
真实民间借贷:借钱理由真实,资金用于经营、生活,后期无力还款是事后经营亏损,无侵占钱财的想法,仅走民事诉讼。
借贷型诈骗:事前隐瞒巨额负债、无还款能力,捏造人脉、项目骗钱,到手即挥霍,口头还钱只是拖延手段,从一开始就没想归还,触犯刑法。
三、中间人会不会一同坐牢?看有没有合谋
1. 事前不知情:单纯介绍认识,没参与编造谎言、不分赃,不构成共犯;
2. 事中帮忙作证:明知对方造假,还帮忙吹嘘门路、哄人转账,属于诈骗共犯;
3. 事后知情:主动劝报警、退钱无责;帮忙隐瞒、转赃款则协同犯罪。
本案无中间人被追责,也是辩护可争取从轻处罚的关键点。
四、庭审辩护核心:推翻“非法占有目的”
认定诈骗的关键是主观上想非法占有财物,存在以下行为可直接推定:
隐瞒负债、虚构办事渠道;收款不用于约定用途;资金全部挥霍还债;只口头承诺、无实际还款。
辩护时可逐笔核对资金去向,有真实事由、正常履约还款的款项,可剔除出犯罪金额,直接影响量刑。
五、案件警示:别被熟人借贷蒙蔽
骗子专门刻意留存聊天记录、不拉黑失联,刻意模糊刑民边界,但法律评判行为本质,纸面凭证掩盖不了骗财事实。
普通欠钱仅承担民事责任,虚构事实大额骗财,必将判刑罚金。
实用避坑提醒
1. 托人办事、大额转账前核实对方身份、项目真假,留存录音、书面凭证;
2. 对方造假、拿钱挥霍、长期拖延,别只起诉,立刻整理证据报警,申请财产保全止损。
刑事律师/刑辩律师/山东杰盟律师事务所
指导老师:梁立营
撰稿人:梁玺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