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什么网络赌博涉案金额总是如此巨大,涉案的犯罪嫌疑人动辄几十人甚至上百人?看看赌博可能设计的罪名你就明白了! 赌博罪 【赌博罪】以营利为目的,聚众赌博或者以赌博为业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 “网赌”依托网络平台,设置隐蔽、操作简单、支付快捷,让人先甜后苦、逐步上套、难以脱身,更具危害性、传播性、成瘾性。 开设赌场罪 【开设赌场罪】开设赌场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组织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参与国(境)外赌博,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相比于传统赌博而言,网络赌博隐秘性强,辐射性广,其危害有过之而无不及。一些不法分子为了牟利,为赌博网站充当代理,发展会员,并参与赌博网站利润分成,实则是犯下开设赌场罪。 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
洗钱罪
刑事案件“黄金37天” 通过以上不同的罪名可以看出,网络赌博涉及到的是一个庞大的上下游犯罪链。无论参与到哪个环节,一不小心都可能涉及刑事犯罪。而刑事案件,时间就是生命,更有“黄金37天”的说法。先让我们简单了解一下,按照我国刑事诉讼法的规定,犯罪嫌疑人在被逮捕前最长有37天时间,即刑事拘留最长30天加提请批准逮捕最长7天。因此,该37天是刑事辩护的黄金37天,这37天将决定犯罪嫌疑人的命运,但是很多当事人家属认为在这个阶段聘请律师毫无作用,导致很多案件错过了最佳的处理时间,不得不让人扼腕叹息。接受委托的律师,可以在案件中起到以下作用: 会见
代理申诉和控告
申请变更强制措施
向侦查机关了解犯罪嫌疑人涉嫌的罪名和案件有关情况并提出意见
调查取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