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检和国务院扶贫办部署开展为期5年的集中整治和预防扶贫领域职务犯罪

 最高人民检察院与国务院扶贫办在甘肃兰州联合召开会议,在全国检察机关、扶贫部门联合部署开展为期5年的集中整治和加强预防扶贫领域职务犯罪专项工作。最高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曹建明在会上透露,检察机关将紧紧围绕中央扶贫开发重大决策部署,加强与扶贫开发部门协作配合,以专项工作为抓手,充分发挥职能作用,保障扶贫政策和资金落实到位,为如期实现脱贫攻坚目标营造风清气正的良好环境。

  查办和预防扶贫领域职务犯罪是检察机关服务和保障扶贫开发工作的重要举措,也是检察机关作为反腐败职能部门必须承担的重大责任。近年来,检察机关始终高度重视依法惩治和积极预防扶贫领域职务犯罪,保障和促进扶贫开发工作。最高检先后部署查办危害民生民利渎职侵权犯罪、查办涉农职务犯罪、查办发生在群众身边损害群众利益职务犯罪等专项工作,都将扶贫领域作为重点。2015年,最高检进一步聚焦涉农扶贫领域,专门部署了集中惩治和预防惠农扶贫领域职务犯罪专项工作,保障涉农扶贫资金安全使用,促进“三农”和扶贫政策措施落实。
  据了解,在充分发挥职能作用的同时,最高检注重加强与相关部门特别是扶贫开发部门联系协作。全国检察机关与扶贫开发部门在打击扶贫领域犯罪、保障扶贫资金安全、维护贫困群众切身利益、促进扶贫开发战略实施等方面加强配合、紧密联动、深度合作,取得了积极成效。去年9月最高检与国务院扶贫办共同发布了关于在扶贫开发领域预防职务犯罪工作中加强联系配合的意见,之后双方主要负责人又深入交流,多次交换意见,决定联合召开会议,部署专项工作,共同部署开展为期5年的集中惩治和加强预防扶贫领域职务犯罪专项工作。
  曹建明在会议上强调,随着扶贫开发工作进入攻坚阶段,中央和地方政府扶贫资金投入更大、项目更多。大规模的资金投入对查办和预防职务犯罪提出了更高要求。最高检和国务院扶贫办决定联合开展为期5年的集中惩治和加强预防扶贫领域职务犯罪专项工,不仅是检察机关服务脱贫攻坚战略实施的重要途径,也是落实中央反腐败斗争决策部署、坚持“老虎”“苍蝇”一起打的重大举措,对于维护贫困群众合法权益、保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具有重要意义。各级检察机关要从全局和战略的高度出发,按照最高检、国务院扶贫办和各地党委政府要求,以专项工作为抓手,综合运用打击、预防、监督、教育、保护等措施,保障扶贫政策和资金落实到位,为打赢脱贫攻坚战提供有力司法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