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先看几个真事
案例一:离职工程师盗图,判三缓四
湖北宜昌,李某在某设备公司做了六年技术副经理,签了保密协议。2019年,他试出公司保密员的密码,多次从公司电脑下载核心设备图纸,拷到私人电脑。2020年,外地一家公司每月给他1.5万元,他不用去上班,只需要把图纸发过去——两年多给了20多套图纸,收了20多万。案发后,外地公司赔了2000万,李某被判三年、缓刑四年,罚金23万。
案例二:三人组团窃密,全部判刑
镇江,王某甲、王某乙、王某丙三人从T公司离职时,带走了单壁碳纳米管核心配方和生产工艺。他们不仅带走了,还直接拿去申请了专利——这一下,老东家价值3751.4万的核心秘密被永久公开。三人被判三年九个月到三年六个月不等,各罚50万到30万。
案例三:尊湃案,14人全部获刑
这是近年来规模最大的一起侵犯商业秘密案。华为海思芯片研发负责人张某离职后创立尊湃公司,拉拢13名前同事,以截屏、抄录、微信传输等不正当手段获取海思Wi-Fi芯片技术信息。经鉴定,被非法获取的技术信息估值达3.17亿元。2025年7月,上海三中院一审宣判:14名被告人全部构成侵犯商业秘密罪,主犯张某获刑六年、罚金300万。
同样是“拿走了东西”,有人判三缓四、有人判六年——区别在哪?出罪空间又在哪?
二、入罪标准:什么情况会踩线?
侵犯商业秘密罪的入罪,核心看三条:信息是不是商业秘密、行为算不算侵权、情节够不够严重。
第一,信息必须是“商业秘密”。
法律上的商业秘密,得同时满足三个条件:
不为公众所知悉——说白了就是“别人不知道”。如果某技术已经在网上公开了、或者通过看产品就能知道怎么做,就不算秘密。实践中,通常需要通过专业鉴定机构的“非公知性鉴定”来判断。
具有商业价值——能给权利人带来经济利益或竞争优势。比如T公司的单壁碳纳米管配方,价值3751万,显然有价值。
经权利人采取保密措施——权利人得真正“锁”起来。签保密协议、系统加密、限制访问权限,都算保密措施。宜昌案中李某之所以入罪,原因之一就是公司对图纸做了加密,他靠破解密码才拿到。
第二,行为算不算“侵权”。
《刑法》第219条规定了四种行为:以盗窃、贿赂、欺诈、胁迫、电子侵入等不正当手段获取;披露、使用或允许他人使用以前款手段获取的;违反保密义务披露或使用的;明知前述行为仍获取、使用或披露的。
尊湃案中,离职员工们通过截屏、抄录、微信传输等方式获取海思技术信息,属于典型的“以不正当手段获取”。
第三,情节是否“严重”。
2025年《知产司法解释》将入罪门槛从50万降到了30万(损失或违法所得),两年内受过处罚再犯的,门槛降到10万。此外,2020年《刑法修正案(十一)》已经将本罪从“结果犯”改为“情节犯”——即使没有造成实际损失,只要情节严重,也能入罪。
三、出罪空间:被指控了还能怎么辩?
方向一:信息不是“商业秘密”——秘密性不存在
这是最核心的辩护点。如果涉案信息早已公开,根本不构成“商业秘密”,罪名自然不成立。
深圳曾有一个案子:某公司指控离职员工侵犯其游戏手柄控制芯片的商业秘密,一审被判有罪。但二审法院发现,该技术已经通过集成电路布图设计登记公开,公众可以查阅登记簿——一旦公开,就不再是“不为公众所知悉”的秘密。最终,二审改判无罪。
此外,司法解释明确了几种“为公众所知悉”的情形:行业一般常识、通过观察上市产品即可获得、已在公开出版物上披露、通过公开报告会或展览等方式公开等。辩护律师可以全面检索权利人及其关联公司的专利申请情况,若专利文件已披露涉案技术的核心信息,则该部分不构成商业秘密。
方向二:权利人没采取“合理保密措施”
即使信息有价值,如果权利人自己都没“锁好”,法律也不会保护。“合理保密措施”包括:签订保密协议、通过规章制度提出保密要求、对涉密载体进行区分管理、对涉密设备采取使用和访问限制、要求离职员工登记和返还涉密载体等。如果这些都没做,或者做了但义务人无从知晓保密范围和对象,就可能因“保密措施不足”而出罪。
方向三:金额没达到“严重”门槛
德恒律师代理的一起案件中,公诉机关指控损失达到入罪标准。辩护律师成功论证:案值计算应扣除与涉案技术无关的模块价值——考虑模块占比后,实际损失未达到30万的入罪门槛。重审法院采纳该意见,最终判决无罪。
方向四:属于“合法来源”或“个人知识技能”
员工在职期间积累的知识、技能和经验,属于个人的正当财富,不属于商业秘密。如果只是将通用技术或行业知识用在新的工作中,不构成侵权。此外,还有一个重要原则——“使用公开”:如果产品已进入市场流通,相关信息处于“公众想得知就能够得知”的状态,就构成使用公开,不再受商业秘密保护。
写在最后
侵犯商业秘密罪的入罪门槛,核心是信息是否为真正的“商业秘密”——具备秘密性、价值性、保密性;出罪的空间则集中在秘密性是否存疑、保密措施是否到位、金额是否达标。对企业来说,核心技术得真锁、真管、真有证据;对个人来说,离职时带走什么,决定了带走的是前程,还是牢饭。
刑事律师/刑辩律师/山东杰盟律师事务所
指导老师:梁立营
撰稿人:吴永康
【山东杰盟律师事务所】刑事辩护团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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