左手法槌右手律师证,背后却是权钱交易的“腐败账”

 他是法庭上敲锤定音的二级高级法官,却也是千里之外一家律所的挂名律师

8月5日,成都市成华区人民法院原党组书记、院长王泽轩被双开。在长达数页的违纪通报中,违规挂证执业这六个字格外刺眼。

纵观王泽轩的履历,从检察院到法院,他在政法系统深耕数十年,本是法律的守护者。然而,纪委查实,这位身在四川的在职法院院长,其律师执业证竟挂靠在千里之外的一家北京律所。为了规避监管,他在申请材料中甚至隐瞒党员身份,填上了群众

既想当官,又想发财”——通报的评语一语道破其扭曲心态。这张证背后,绝不仅是贪图几笔律师费。官宣落马后,曾有举报信直指其利用院长职权,通过律所支付高额费用的形式进行利益输送,涉嫌受贿50余万元。

一边是手握裁判权的院长,一边是追逐利益的挂证律师,这种双重身份让司法公正的底线荡然无存。

一、“挂证执业”:法官身份与律师身份的致命冲突

法官与律师,前者手握裁判权,后者为当事人代理诉讼,二者在司法体系中角色截然对立。我国法律对公职人员兼任执业律师有明确禁令:

《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官法》第四十六条规定,法官不得“违反有关规定从事或者参与营利性活动,在企业或者其他营利性组织中兼任职务”。

《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第十一条明确:“公务员不得兼任执业律师。”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第四十四条同样禁止公务员违反规定兼职领取报酬。

法官作为公务员序列中的重要成员,其“挂证”行为直接突破了上述三重禁令。即便其未实际代理案件,只要存在“挂证”这一事实,本身即构成严重违纪违法。这一行为不仅让司法裁判者的中立性受到根本质疑,更动摇了公众对司法公正的基本信任。

二、从“挂证”到权钱交易:一条完整的腐败链条

通报中“违规挂证执业”并非孤立问题,而是王泽轩利益输送链条上的关键一环。

据举报线索,王泽轩被指利用法院院长职权,通过律所支付高额费用的形式进行利益输送,涉嫌受贿50余万元。其操作模式可能是:以挂证为名,行利益输送之实——律所通过支付“顾问费”“合作费”等名义变相行贿,王泽轩则在案件审理、项目承揽等方面为对方提供便利。

从刑法角度看,这已涉嫌构成受贿罪。《刑法》第三百八十五条规定,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索取或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数额较大或有其他较重情节的,以受贿罪论处。

此外,通报中“非法占有公共财物”“违规设立并使用‘小金库’资金”等事实,则指向贪污罪的构成要件。

三、法律后果:严惩不贷

司法权力不容玷污,职业底线不可逾越。无论职位多高、资历多深,胆敢触碰法律红线者,终将受到法律严惩。对法官队伍而言,这更是一记响亮的警钟——敬畏法律,先从敬畏自己的身份开始。

 

刑事律师/刑辩律师/山东杰盟律师事务所

指导老师:梁立营

撰稿人:陈晓艺

【山东杰盟律师事务所】刑事辩护团队

联系方式:0533-8999998

地址:淄博市张店区华光路62号风景华庭酒店13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