给个差评,怎么就"犯罪"了?——强迫交易罪的认定边界与"网络威胁"辩护实务

 一条差评,换来一年刑期

2022年,自由职业者周某发现某电商平台多家商户存在刷单行为。他没有向平台举报,而是逐一给这些店铺写下差评,随后私信商家:"删差评可以,购买我的店铺运营咨询服务,每月3000元。"先后7家商户被迫接受,周某累计收取"咨询费"4.2万元。法院最终以强迫交易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并处罚金。

很多人困惑:消费者给差评不是权利吗?怎么就成了犯罪?

分水岭只有一个:你是"维权"还是"要挟",差评是"表达"还是"武器"。

强迫交易罪的核心:"威胁"的数字化面孔

《刑法》第二百二十六条规定,以暴力、威胁手段,强买强卖商品、强迫他人提供或接受服务,情节严重的,构成强迫交易罪。

传统语境中"威胁"多指暴力恐吓。但互联网时代,差评、限流、曝光、下架——这些足以令商家窒息的数字化压力,已被司法实践纳入"威胁"的外延。 最高法相关指导意见明确:利用信息网络实施威胁,迫使他人接受不公平交易的,可以强迫交易罪论处。

关键不在手段形式,而在于——是否足以使对方产生恐惧,从而违背真实意愿进行交易。

辩护刀锋:在"维权"与"要挟"之间划出界线

一、正当维权与强迫交易的分水岭,在于"交易目的"。

消费者因真实购物体验给差评,是法定权利。即便差评后与商家协商补偿,只要主张的是合理退款或赔偿,就不构成犯罪。但如果差评目的不是表达不满,而是以此为筹码迫使对方购买不相关的商品或服务,就跨过了红线。

辩护的关键证据在于:差评是否基于真实交易?所要求的是否为合理赔偿?"真实维权者"和"差评勒索者"之间,隔着的不是一条差评,而是一份虚假交易记录。

二、强迫交易罪与敲诈勒索罪的界分,直接决定量刑天花板。

两者最核心的区别在于是否存在"交易"外观。迫使对方购买某种商品或服务(哪怕是虚假的),倾向强迫交易罪,最高三年;直接索要钱财、无交易对价,倾向敲诈勒索罪,最高十年以上。

辩护人须精准审查:被指控的行为中,是否存在真实的"服务"或"商品"交换实质?罪名的选择,决定的是三年以下还是十年以上的命运分野。

三、挑战"情节严重"的入罪门槛。

司法解释规定,违法所得5000元以上、强迫交易3次以上等均可入罪。辩护人应逐笔审查:哪些"咨询费"有实际服务对应?哪些系被害商户主动支付?将金额"脱水",可能就挤出了入罪标准。

四、主观恶性与从宽情节的立体呈现。

网络差评型案件的行为人,主观恶性往往低于传统暴力强迫。初犯、退赃、认罪认罚、取得谅解——每一个情节都是向缓刑靠近的阶梯。辩护的目标,有时不是改变定性,而是改变人生走向。

写在最后

数字经济时代,一条差评的力量足以摧毁一家店铺的生计。法律保护消费者的评价权,但绝不保护以差评为武器的强迫交易。

对商家而言,遭遇恶意差评勒索,第一时间固定聊天记录、转账凭证、差评截图比息事宁人更重要;对消费者而言,差评是表达不满的权利,不是变现的生意。 越过这条线,键盘也能变成手铐。

刑事律师/刑辩律师/山东杰盟律师事务所

指导老师:梁立营

撰稿人:张钧涵

【山东杰盟律师事务所】刑事辩护团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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