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十大杰出青年到阶下囚?1.5 亿赊销案背后的刑辩破局思路

商事合作中,长期赊销回款延迟、资金周转困难,究竟是民事违约还是刑事合同诈骗?湖北孝感这起涉案上亿的农资行业合同诈骗案,给出了最典型的刑民交叉争议范本,也解锁了同类案件的核心无罪辩护逻辑。

本案被告人郭广辉深耕农资行业30年,曾获评地方十大杰出青年,其企业与国有控股黄麦岭公司十年持续赊销合作。双方2016年合资成立公司,延续先货后款模式,多年来被告人均全额回款、超额完成利润指标。2021年因近亿元欠款未结清,被害方以“非法占有财物”报案,检方指控其涉嫌合同诈骗罪,涉案货款超1.5亿元。

实务中大量商事欠款纠纷,极易被以“以刑促民”方式刑事追责。本案的辩护核心,正是剥离刑事定性,还原民事商事纠纷本质,三大辩护关键点极具参考价值。

辩护核心一:无非法占有目的,斩断定罪核心要件

合同诈骗罪定罪的唯一核心是事前、事中具有非法占有目的,单纯履约不能、回款滞后不构成犯罪。本案中,双方十年固定赊销模式、历年足额履约、超额完成销售利润指标,足以证明被告人始终具备履约意愿和履约能力,无卷款跑路、隐匿资产、虚构项目等诈骗行为。欠款源于行业回款周期、下游客户结算延迟,是典型商事经营风险,而非主观恶意占有。

辩护核心二:交易真实可溯,全程属合法商事合作

刑事诈骗的本质是“虚假交易、骗取财物”,而本案所有合作均有真实业务支撑。双方签订正规购销、仓储合同,货物真实流转、销售数据完整,合资公司合规经营,长期助力国企拓展东北市场、提升品牌影响力。整个交易流程公开透明、模式固定,不存在虚构事实、隐瞒真相的诈骗实行行为。

辩护核心三:风险双方明知,系国企风控调整后的争议

十年赊销模式是双方共同认可、长期践行的合作方式,黄麦岭公司全程明知且默许,多次发文认可合资公司的战略价值与发展前景。欠款形成后,被害方内部出台风控整改意见、推行“先款后货”新规,属于合作模式调整、商事政策变动,并非被告人突发恶意违约。后续报案、“以刑促民”,本质是民事追偿手段的刑事化滥用。

刑辩总结

司法实践中,刑民边界模糊是商事案件争议重灾区。欠钱不还≠合同诈骗,长期合规商事合作、无主观恶意、真实交易背景,是此类案件无罪辩护的黄金突破口。刑民一线之隔,专业刑辩律师是阻断民事纠纷刑事化、守住企业家清白的最后防线。

刑事律师/刑辩律师/山东杰盟律师事务所

指导老师:梁立营

撰稿人:丁子峻

【山东杰盟律师事务所】刑事辩护团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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