承诺年收益15%的“老年旅游”,是养老福利还是吸金陷阱?

 近年来,文旅产业蓬勃发展,养老公寓、旅居康养、文旅小镇等项目层出不穷。不法分子以“旅游+理财”“康养+投资”为包装,用免费旅游、高额返利锁定老年群体,掏空老人毕生积蓄。这类案件大多落入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集资诈骗罪的刑事规制范畴。以下通过几起真实判决案例,拆解此类犯罪的法律边界与辩护空间。

真实案例一:以“水上乐园”为名集资诈骗1478万余元

2014年4月,袁某春在湖南浏阳注册成立浏阳市旺湖投资发展有限公司,与女友衣某娟以夫妻名义承包建设社港镇旺湖水上乐园项目。因缺乏建设资金,项目进度滞后,拖欠工程款1000余万元。在此情况下,袁某春、衣某娟又注册了湖南旺湖旅游开发有限公司,并陆续设立5家分公司。

2019年4月起,该公司雇佣杨某技等人操盘集资事项,对水上乐园项目进行公开推介,承诺集资款用于项目建设,却隐瞒了项目已拖欠大量工程款的事实,夸大公司总资产及项目盈利能力。2019年4月至2020年5月,该公司变相向445名不特定对象吸收资金1478万余元。

 

法院审理认为,袁某春、衣某娟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使用虚构事实、隐瞒真相的方式非法集资,数额巨大,构成集资诈骗罪;杨某技、王某金等人的行为构成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袁某春、衣某娟被判处有期徒刑十年,并处罚金10万元。

真实案例二:裔某集团——50亿“养老旅居”骗局

2009年11月至2021年12月,沈某峰(红通在逃人员)组织招募周某标、李某等人设立裔某集团,未经国家金融管理部门许可,在上海、江苏、安徽、云南等地开设养老旅游基地、酒店、度假别墅等项目,通过旅游宣讲会、口口相传等方式向社会公众推销养老、旅居类理财产品,承诺保证本金并获取固定收益。

经审计,该集团向社会公众吸收资金共计50.3亿余元,未兑付金额15.4亿余元。其中,2020年3月起资金链断裂后,周某标等人明知公司无兑付能力,仍然继续吸收公众存款。

2023年12月7日,上海市静安区人民法院作出一审判决,以集资诈骗罪、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数罪并罚,判处周某标等人有期徒刑十六年至九年不等,并处罚金共计560万元。

真实案例三:老年旅游服务项目——承诺年收益15%吸资5776万

江西某某公司为缓解资金困难及兑付前期集资项目本息压力,决定开展老年旅游服务项目。该公司采取散发宣传单、集中讲课、组织参观等方式公开宣传,与会员签订合同,约定预存费用,年收益9%至15%不等,存款人可领取利息,也可到指定酒店消费。

被告人易某与集资团队约定将集资款的28%作为团队提成,团队内设副总、团队长、业务员等层级,提成比例各不相同。经审计,该项目共集资5776万余元,未兑付3934万余元。法院以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集资诈骗罪数罪并罚,判处易某有期徒刑二十年,并处罚金100万元。

司法实务中的核心争议:如何区分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与集资诈骗罪

很多人存在误区:项目真实存在,只是经营亏损,就不构成诈骗。但司法实务中,是否具有非法占有目的,是区分两罪的核心,也直接决定刑期轻重。

从上述案例可以看出:

· 水上乐园案中,袁某春等人隐瞒项目已拖欠大量工程款的事实,夸大盈利能力,资金并未如实投入项目建设,被认定为集资诈骗。

· 裔某集团案中,资金链断裂后仍继续吸收存款,被认定为集资诈骗与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数罪并罚。

· 老年旅游项目案中,易某将集资款的28%作为团队提成,资金大量用于层层分利而非项目运营,同时构成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和集资诈骗罪。

若资金主要投入文旅项目真实运营,因市场风险导致无法兑付,则更倾向认定为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

刑事辩护核心思路

一、定性辩护:穿透商业包装,回归资金本质

不能仅以本金无法兑付直接推定诈骗故意。辩护重点在于核查资金去向:资金是否真实投入养老公寓建设、旅居项目运营?还是大量用于提成、挥霍、转移隐匿?争取将重罪集资诈骗变更为非法吸收公众存款,实现降档量刑。同时审查是否属于单位犯罪,仅处罚主管及直接责任人,缩小追责范围。

二、责任辩护:区分金字塔层级,做到罪责相适

文旅非法集资多为团伙模式,呈现“总部—区域代理—业务员”的金字塔结构。决策者、实际控制人对整体案件承担主要责任;普通业务员、行政财务人员,仅领取固定工资、无高额提成、未参与资金决策,可论证从犯地位,争取不起诉或缓刑。切忌将全部参与者同等追责。

三、证据辩护:精准扣减涉案金额

重点对审计报告、银行流水质证,剔除重复计算、被告人本人投资、已兑付返利部分。核对宣传材料、言词证据矛盾点,排除非法证据,精准认定犯罪数额——数额直接决定量刑档次。

四、量刑辩护:退赃挽损是重要筹码

涉养老、涉众案件社会危害性大,积极退缴违法所得、配合追赃,弥补被害人损失,结合自首、坦白、认罪认罚等情节,是从轻处罚的关键抓手。

结语

文旅投资热潮背后,是资金需求方与投资供给端的严重错配。案件一头是血本无归的老年投资者,一头是面临重刑的涉案行为人。辩护不是纵容犯罪,而是坚持主客观相统一,防止唯结果定罪。

提醒广大投资者:凡是以“免费旅游”“旅居康养”“共享共建”为名,承诺超出实体经济承受能力的固定回报,务必高度警惕。天下没有免费的午餐——免费的,往往最贵。守住养老钱袋子,才能乐享晚年。

 

刑事律师/刑辩律师/山东杰盟律师事务所

指导老师:梁立营

撰稿人:梁玺颜

【山东杰盟律师事务所】刑事辩护团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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