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启动为期一年深化扫黑除恶专项斗争

重点打击涉网黑恶势力及“软暴力”犯罪,公布“12337”举报平台
山东杰盟律师事务所 整理发布  2026年8月7日
据新华社及中央政法委公开信息,2026年8月7日,全国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视频会议在京召开。会议决定,自即日起启动为期一年的深化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山东杰盟律师事务所结合会议内容及现行法律规定,就本次专项斗争的法治要点、打击重点及公众参与渠道,作出如下专业解读,以期为社会各界提供法律参考。
一、专项斗争背景:黑恶犯罪呈现新态势
会议通报显示,党的二十大以来常态化扫黑除恶斗争成效显著。2025年,全国刑事案件和命案发案数均降至本世纪最低,人民群众对扫黑除恶斗争的满意度达94.55%,全国群众安全感连续6年保持在98%以上。
但会议同时指出,当前黑恶犯罪正加速从“网下”向“网上”、从“显性”向“隐性”、从“硬暴力”向“软暴力”转变。传统黑恶势力尚未根除,新型犯罪危害持续加深,亟须以更大力度推进专项治理。
二、明确打击重点:聚焦新型黑恶犯罪
根据会议部署,本次专项斗争在持续深挖打击传统黑恶势力的基础上,突出打击以下两类犯罪:
(一)涉网黑恶犯罪
包括利用网络实施的裸聊敲诈、非法放贷、非法催收、舆情敲诈、恶意索赔、劳务碰瓷、网络水军滋事等。
(二)“软暴力”犯罪
包括跟踪滋扰、威胁恐吓、敲诈勒索等不直接使用物理暴力但足以造成心理强制的手段。
此外,对“村霸”“乡霸”“沙霸”“矿霸”等基层黑恶势力,以及操纵未成年人犯罪、黄赌毒黑合流、境内外黑恶势力勾连等犯罪团伙,也列入严厉打击范围。
三、坚持法治原则:不枉不纵,保障权利
会议强调,专项斗争必须严格依法办事,坚持实事求是,做到“是黑恶一个不漏、不是黑恶一个不凑”。政法机关将严格遵循罪刑法定、疑罪从无、证据裁判等法律原则,确保每一起案件经得起法律和历史检验。
同时,要强化纪法协同,坚持扫黑除恶与打“伞”破“网”同向发力,对涉黑涉恶腐败和“保护伞”“关系网”发现一起、查处一起,绝不姑息。
四、惩防并举:综合治理,源头防范
本次专项斗争坚持标本兼治,在打击之外同步推进综合治理:
1.网络领域:强化网络平台主体责任,斩断侵犯公民个人信息、非法软件开发、“跑分洗钱”等黑灰产业链条;
2.农村地区:深化宗族黑恶势力问题整治,持续整顿软弱涣散村党组织,防范黑恶犯罪向乡村渗透;
3.行业治理:通过“三书一函”(监察建议书、司法建议书、检察建议书、公安提示函)机制,推动行业监管部门完善制度、堵塞漏洞。
五、公众参与:三大举报途径公布
为广泛发动群众参与,中央政法委公布了涉黑涉恶线索举报途径:
1. 全国“12337”统一线上举报平台
可通过中国长安网、中央政法委长安剑微信公众号等渠道随时登录举报;
2. 部门及行业渠道
可通过公安部、国家信访局、各省级扫黑办及电信、金融等行业主管部门公布的渠道举报;
3. 地方新设渠道
各地在专项斗争期间新公布的举报热线、邮箱及地址。
中央政法委明确表示,将对所有举报线索全力做好转办、督办和核查反馈,严格落实线索保密、人身保护和有奖举报制度,确保群众举报安全有效。
六、结语
本次为期一年的深化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体现了国家对新型黑恶犯罪的高度警惕和依法治理的坚定决心。在“涉网”与“软暴力”犯罪日益增多的背景下,专项治理与法治原则并重、打击犯罪与保障人权兼顾,是法治进步的重要体现。
山东杰盟律师事务所将持续关注专项斗争进展,为社会各界提供专业的法律解读与法律服务。如您或您的单位在相关领域遇到法律问题,欢迎与本所联系咨询。
 
山东杰盟律师事务所
2026年8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