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样是取保回家,公安放人跟检察院不批捕,差距巨大!

家人从看守所出来,很多家属悬着的心瞬间放下,以为案子就此了结。现实却是,不少人公安取保回家,几个月后又被再次传唤、重新收押。人虽然都是走出看守所,但谁决定 “放人”,直接决定案件后续走向。

实务中办理过一起帮信案件:当事人被刑事拘留,30 天侦查阶段,公安机关办理取保候审释放。家属以为万事大吉,不再重视案件。半年后侦查机关补充证据,案件移送审查起诉,当事人被重新逮捕。

而另一起同类案件,拘留期满公安提请批捕,辩护律师抓住证据链条漏洞,向检察院提交不予批捕法律意见。检察院审查后作出不批准逮捕决定,当事人取保释放。后续公安两次补充侦查,依旧无法完善关键证据,最终检察院作出不起诉决定,当事人彻底无刑事案底。

同样是回家,两种结果为何天差地别?

公安取保候审,只是强制措施的变更,不等于案件终结。

公安机关承担侦查职能,公安取保,潜台词是现有条件暂时不宜羁押,但侦查工作不会停止。证据补齐、发现新的犯罪线索,随时可以再次抓捕。就好比临时 “借住” 在家,案件的利剑依旧悬在头顶,后续起诉判刑的风险依然真实存在。

检察院不批捕后的取保候审,含金量完全不同。检察院是法律监督机关,批捕权是对侦查活动的法律把关。作出不批捕决定,意味着检察院否定了公安机关的逮捕申请,认定现有证据达不到逮捕标准,分为证据不足、情节轻微、不构成犯罪三类情形。

这不是简单放人的手续,是司法层面给出的负面评价,后续走向不起诉、撤案的概率大幅提升,才是真正意义上的 “警报大幅解除”。

很多家属存在重大误区:只要人出来就万事大吉。现实恰恰相反,取保只是阶段性状态,不是案件终点。

刑事辩护核心思路,家属一定要记牢:

1.黄金 37 天绝不躺平。刑事拘留之后的 37 天,是争取不批捕的关键窗口,不要等到公安取保就松懈。重点向批捕检察官论证证据缺陷、主观恶性、社会危险性,全力争取检察院不批捕的结果,这是辩护极为重要的第一道关口。

2.公安取保后,辩护不能停滞。公安取保≠安全,要持续跟进侦查,梳理案件疑点,及时提交法律意见,防止侦查机关补齐证据后移送起诉、二次报捕。

3.拿到不批捕,不等于大功告成。不批捕只是阶段性胜利,公安仍可继续侦查。辩护律师要趁热打铁,在审查起诉阶段继续提交不起诉法律意见,推动案件不起诉,才是彻底的终局结果。

最后提醒大家:拿到释放文书,第一时间看清文书主体。公安决定取保,务必保持谨慎;检察院不批捕释放,是非常有利的信号,但依然不能掉以轻心。刑事案件,人出来只是第一步,拿到不起诉或者撤案结论,才是真正尘埃落定。

刑事律师/刑辩律师/山东杰盟律师事务所

指导老师:梁立营

撰稿人:张钧涵

【山东杰盟律师事务所】刑事辩护团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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