血液酒精含量125,停在省道睡着,这个醉驾案二审为何改判无罪?

某日晚,陈与妻子参加丧宴并饮酒,其驾驶的车辆停放在母亲住处楼下。
次日凌晨,该车辆被发现停在省道路边的机动车道上,陈某趴在方向盘上睡觉。
经检测,其血液酒精含量为125.27mg/100ml。
案发后,陈的辩解反复变化:先称自己仅在车内睡觉,后称系朱某代为驾驶,又改称不记得何人代驾。
其间,陈某曾联系朱某、洪某,要求二人为其作伪证同时证人朱某证实,陈曾私下承认当晚系本人驾驶。
一审法院认定陈犯危险驾驶罪,判处拘役三个月,并处罚金五千元。
那么看起来板上钉钉的案子二审改判无罪的原因是什么呢?
★辩护要点
本案核心辩点在于控方证据链存在断裂,未达到“证据确实、充分”的法定证明标准。
其一,全案没有目击证人、监控录像、行车记录仪等任何直接证据能够证明陈某本人实施了驾驶行为。
其二,“不能排除系他人驾驶”的合理怀疑始终存在,陈某辩解虽反复矛盾,但证明责任在控方,辩方无需自证清白。
其三,陈某找人顶包、作虚假辩解,属事后规避行为,不能反证驾驶行为本身成立,孤立的间接证据无法补强核心事实的证明。
法律警示
本案三点非常重要
第一,酒后在车内睡觉并非必然无罪,若车辆未熄火、处于可行驶状态、停于道路中,仍可能被认定为醉驾。本案无罪的关键在于“驾驶行为归属”无法证明,而非“车内睡觉”本身合法。
第二,证据裁判原则不可动摇,二审法院坚持疑罪从无,体现了刑事诉讼“宁纵不枉”的基本立场。
第三,对侦查机关而言,此类案件应第一时间调取沿途监控、排查可能代驾人员、固定驾驶位指纹或DNA等客观证据,避免因侦查取证不到位导致事实认定陷入僵局。
刑事律师/刑辩律师/淄博刑事辩护
山东杰盟律师事务所
指导老师:梁立营
撰稿人:周子涵
【山东杰盟律师事务所】刑事辩护团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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