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开车只劝人跑路,为何被判交通肇事共犯?

陈某开车载好友吴某外出,路口避让不及撞倒行人,伤者倒地重伤无法动弹。

陈某慌了神,坐在车上手足无措。一旁乘车的吴某怕事故牵连自己,连忙催促陈某赶紧开车离开,还称没人看见,跑掉就不用赔钱坐牢。
陈某听信吴某建议驾车逃离现场,伤者因错过黄金救治时间身亡。
警方数日锁定车辆,将司机陈某、乘车人吴某一并抓获,吴某以交通肇事罪共犯移送起诉。
吴某当庭十分委屈:开车撞人的又不是我,我只是随口劝他走,凭什么也要负刑责?
三层核心辩护要点
1. 无指使逃逸、放任死亡结果的主观认知,不满足共犯定罪条件
事故发生后吴某仅随口劝说离开,未预见伤者会因延误救治死亡;事前没有和陈某商议超速、闯红灯等违章行为,二人不存在放任被害人死亡的共同过错,缺少司法解释规定的共犯主观要件。
2. 单纯口头劝说≠指使逃逸的定罪行为
法律认定交通肇事共犯,要求乘车人主动、明确指使司机逃逸,且该行为直接导致被害人无法获救死亡。吴某只是情急之下随口劝说,未强行阻拦救人、未协助掩盖现场、未规划逃跑路线,不属于刑法意义上的指使逃逸帮助行为。
3. 无前科、主动赔偿取得谅解,可从轻量刑争取缓刑
吴某过往无任何违法犯罪记录,案发后第一时间配合公安如实供述,家属主动全额赔偿被害人家属并拿到谅解书,主观恶性较小。即便法院认定构成共犯,吴某仅起次要辅助作用,属于从犯,可依法减轻处罚,适用缓刑。
★案件警示
发生交通事故后,乘车人切勿怂恿、指使司机逃逸。根据最高法司法解释,乘车人指使肇事司机逃逸,致使被害人得不到救助死亡的,直接以交通肇事罪共犯追责。
车祸第一时间应督促司机停车、拨打120急救与122报警,保护现场、抢救伤者;切勿抱有“多一事不如少一事”的心态劝人逃跑,随口一句话,可能给自己招来刑事案底。
刑事律师/刑辩律师/淄博刑事辩护
山东杰盟律师事务所
指导老师:梁立营
撰稿人:梁玺颜
【山东杰盟律师事务所】刑事辩护团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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