双方自愿离婚需要什么手续?

我国没有自动离婚的规定,只有两种离婚方式:

  1.夫妻双方到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

  2.一方提起了离婚诉讼,人民法院裁定准予离婚,判决生效。

  《婚姻法》第31条。 如果男女双方自愿离婚,则双方必须向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 婚姻登记机关在确定双方确实愿意并且已妥善处理子女和财产问题时,签发离婚证明。

  第三十二条男女请求离婚的,有关部门可以进行调解,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

  《婚姻登记条例》第十条规定,大陆居民离婚,男女双方均应到一方永久居民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

  中国公民和外国人在中国大陆自愿离婚,大陆居民在中国大陆的香港,澳门居民,台湾居民和华侨自愿离婚的,男女双方均应到居民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 大陆居民办理离婚登记。

  如果您是申请离婚登记的现役军人,则必须在团上级政治机构的同意下提交决定和介绍信。

  离婚登记应当符合《婚姻法》和《婚姻登记管理条例》规定的以下五个条件:

  1.申请离婚的一方必须是已登记结婚的合法婚姻关系的一方。 如果他们非法生活在一起,那么实际婚姻的双方将无条件申请离婚登记。 不接受婚姻登记机构。

  2.离婚申请的当事人应是具有充分民事行为能力的人。 所谓充分民事行为能力,是指对离婚法律行为的法律后果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民法通则》规定,年满18岁,具有正常精神状态并能够充分认识其行为及其后果的公民一个具有充分民事能力的人。 没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任何人只能由其代理人以诉讼离婚的形式抚养长大,以解决婚姻问题。

  3.离婚申请是离婚申请当事人的真实意图的表达,并承担法律后果。 离婚登记的最重要条件是夫妻双方自愿离婚。 这种自愿行动是为了排除所有外部障碍和干扰,这是一种发自内心的自愿行动。 因此,双方都必须亲自向婚姻登记机关提出申请,并说明原因。

  4.申请离婚登记的当事方已就家庭的共同财产,索偿,债务和子女的抚养或对有生活需要的当事方的援助达成协议,并自觉履行了这一承诺。

  5.双方都必须到婚姻登记处提出离婚申请。 离婚是一项法律行为,家庭婚姻关系发生了重大变化。 它涉及离婚双方的各种权力。 这是一项重要的民事法律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