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安全鉴定费应由行为人承担:哈尔滨小区住宅承重墙被砸
此次涉事的利民学苑小区B栋共有2个单元,每个单元有4户居民,整栋楼涉及200多户住户。如果按照二手房交易网站上对该小区房屋均价的标注计算,这200多住户的房屋售价此前已经过亿元。
租户私自拆承重墙给整栋楼造成巨大的损失和危险,根据《民法典》第二百七十二条、第一千一百六十七条规定,租户本人肯定是要承担赔偿责任的;将房屋出租的业主如果对租户砸承重墙这一行为不知情,是不用承担责任的,如果知情或支持租户砸承重墙的行为,可能也要承担一定的过错责任;其他受损失的业主,完全是此次事件的受害者。
除此之外,小区物业对此具有管理职责和安全保障义务。根据规定,居民装修拆除非承重墙的墙体应当到物业备案,物业对租户装修过程中擅自拆除承重墙没有及时发现和制止,在管理上存在一定的疏忽。根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九十八条的规定,物业也需要对租户私自拆承重墙给其他业主造成的损失,承担与其过错相适应的赔偿责任。同时,实施拆墙行为的装修公司或者施工队属于专业人员,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承重墙不能拆除,因此在拆承重墙的行为中也存在过错,属于共同侵权人,需要根据《民法典》一千一百六十八条的规定和租户一起承担共同侵权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