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对95后小情侣经人介绍相识不过十天,便按照当地农村习俗举行订婚仪式并同居。之后双方因同居生活发生矛盾,女方离家出走两次,男方要求女方及其父母返还全部彩礼,昔日情侣因彩礼问题对簿公堂。江西省某人民法院依法审理并判决了这起婚约财产纠纷案件,支持了原告邓某要求三被告陈某、陈某力、刘某...[阅读更多]
一对夫妻在婚后不久,男方父母就出钱帮买了一辆小轿车,该车也登记在男方名下。不料,两年后夫妻以离婚收场,对于那辆登记在男方名下的小轿车,女方坚持认为是夫妻共同财产,男方则认为车是他父母赠送给一个人的,而且车子现在也是父母在使用,女方根本没资格来分这辆车。那么究竟车辆属不属于夫妻共有...[阅读更多]
随着人们收入水平的提高,夫妻双方用共同财产购买公司的股票、债券等有价证券以获取投资收益的行为日益普遍。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这些有价证券无论是记在夫或妻哪一方的名下,都由双方共享其中的权利。而一旦婚姻关系解除,作为夫妻共同财产的有价证券也成为分割的对象。但有价证券的分割与其他财...[阅读更多]
中国公民和外国人在中国大陆自愿离婚,大陆居民在中国大陆的香港,澳门居民,台湾居民和华侨自愿离婚的,男女双方均应到居民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 大陆居民办理离婚登记。...[阅读更多]
第一千零六十三条规定,夫妻一方的婚前财产为该方的个人财产。但是如果一方婚前购买的房产,婚后加上了配偶的名字,则该房产的性质是否会发生变化呢?双方离婚时,是否一律平均分割呢?按照《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五条规定,根据不动产物权登记的效力,婚前的个人房产就转化为夫妻共同财产。对于这一点...[阅读更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第三十三条:因物权的归属、内容发生争议的,利害关系人可以请求确认权利。第三十四条:无权占有不动产或者动产的,权利人可以请求返还原物。第六十六条:私人的合法财产受法律保护,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侵占、哄抢、破坏。原、被告双方就原告的房屋先以协议形式约定卖给被...[阅读更多]